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序参与政府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朝阳市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部门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立法背景与目的
为了加强对朝阳市辖区内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征求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
三、意见反馈途径
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cyhszx @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朝阳市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书面信函:请将信函邮寄至: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0号,邮政编码:122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朝阳市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草案)》”
传真:请发送至0421-2659082,并注明“立法征求意见”。
四、主要说明事项
草案文本作为附件一并公布,建议公众在提出意见前参阅。提出意见时,请尽量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具体条款,并阐明理由。对于修改意见,欢迎提供修改后的文本建议。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
附件: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