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5年第2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局委托朝阳市矿产资源储备开发中心组织专家对喀左佳兴石材有限公司采石场开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审查的 “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许亚军 0421-2659051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