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过期矿权清理、矿业权出让登记、"十五五"规划编制、绿色矿山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以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关于过期矿权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开展过期矿权清理工作。为了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提高区块出让质量,明确了全市矿业出让重点核实的内容和出让工作流程,加强矿业权出让区块合理性审查。同时,要做好过渡期矿业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间断,业务不停止,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利,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会议介绍了朝阳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并就全市“十五五”规划矿产资源编制情况征求意见。有序完成绿色矿山问题排查整改,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提前安排2025年储量统计工作,按照省厅要求,明确底数、建立矿权、矿区、矿山对应关系,做好新旧系统衔接。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利用评估数据汇总和抽查核查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形成调查成果。
最后,会议要求一是积极谋划朝阳市“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朝阳市矿产资源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规划指标。重点围绕朝阳市钒钛磁铁、膨润土等优势资源加强管理和开发利用。二是提高矿业权区块出让质量。各县(市)区划定出让区块时要统筹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区块位置、资源潜力、限制因素、产业配套等情况,科学划定矿业权出让区块。三是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做好储量年度统计,有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过期矿权清理工作等有关工作。下一步,市局将开展新《矿产资源法》学习培训,推动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