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6〕88号)等要求,我局委托朝阳市矿业开发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朝阳联合兴旺矿业有限公司膨润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审查的 “方案”及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桑雨桐 0421-2659050(传真)
附件:
1朝阳联合兴旺矿业有限公司膨润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