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塔沟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的要求,朝阳县塔沟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