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
---|---|---|---|
事项编码 | 11211300MB19587206300011701100006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 ||
适用范围 | 市本级划拨项目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决定机构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无 |
申请条件 | 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市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zwfw.zgcy.gov.cn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朝阳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窗口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
联系电话 | 0421-2869312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8890000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 法人:准营准办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
办理查询 | 0421-2869312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权限划分 | 市本级划拨项目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 ||
是否容缺受理 | 是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申请条件: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 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
1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设计图纸、定线地形图、经济技术指标等)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 | 申请人自备 | 城乡规划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2 | 〇 ☆ 申请单位法人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信息共享后,可取消) | 政府部门核发 | 城乡规划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3 | 实测报告(翻建、改建、扩建、违建项目提供,须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内部调阅);日照分析报告(对周边居住生活存在日照影响项目);净空批复文件(空管区域项目);违法建设《结案通知书》(违建项目);挡光补偿工作落实完毕的情况说明(存在日照遮挡项目);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市政管线);集中供热或联片供暖需提供:供暖办审查意见、挂网协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城乡规划法 | 1 | 1 | 是 | 无 | 无 | 无 |
4 | ☆ 容缺受理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受理办法 | 1 | 1 | 是 | 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 | 无 | 无 |
5 |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城乡规划法 | 1 | 无 | 是 | 无 | 无 | 无 |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