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丁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矿产企业加快整合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采矿权整合的建议非常好,也可以引导采矿权人加以实施、落地,前提是坚持市场化调节、权利人自愿的原则,尤其铁矿权,属于省级审批权限,还需要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的支持。
2015年,我市曾开展过矿业整顿,主要措施就是整合、减少采矿权,因对不积极参与整合的采矿权人采取了行政措施(不受理其延续申请),导致我市100余个省级以上审批的金属类采矿权严重过期,被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废止库管理。其后,经两任主管市长主动去省自然资源厅协调、解锁相关采矿权,并商请省自然资源厅为这些采矿权办理延续手续。截至3月底,省自然资源厅已为我市延续了大部分该类采矿权,但仍有38个待省自然资源厅在6月底前继续为我市解锁并延续采矿权。
因此,在保证采矿权有效的前提下,引导矿山企业主动进行强强联合,确实属于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一定从本职工作出发,优化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间,努力为采矿权整合提供最优服务,使采矿权整合得以完整落地。
二、关于借力发展,市商务局积极响应,并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见附页),为吸引大型国企及实力民企奠定了政策基础。
三、提升研发水平,对改善我市以出售原矿为主的经济形式,增强产成品竞争力,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市商务局以“六个着力建设”,以本土为基地,通过打造若干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为提升企业研发积极性,为研发产品的应用,都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