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的要求,《朝阳东升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相关附件已在市自然资源局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4日)无异议,予以公开。
附件:
1、承诺书
2、汇总表
3、朝阳东升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