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11 来源: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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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的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县级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及市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四)承担朝阳市重点工程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北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3.北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办公室

    4.北票中德合作生态造林项目办公室

    5.北票市林业种苗管理站

    6.北票市果树技术推广总站

    7.北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8.北票市木材检查站

    9.北票市三北防护林工作站  

    10.北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1.北票市林业规划设计院

    12.北票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13.国有北票市塔山林场

    14.北票市青山保护局

    15.国有北票市大青山林场

    16.国有北票市大黑山林场

    17.国有北票市黑城子林场

    18.北票市园林管理处

    19.北票市草原工作站

     

    第二部分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157.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157.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57.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此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此项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626.12万元,降低24.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11157.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57.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65万元。

    2.项目支出8099.6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6%。主要包括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债务付息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此项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此项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626.12万元,降低24.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无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733.28万元,增降低100%,主要原因:本年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5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39万元,项目支出8099.6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26.12万元,降低24.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7.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48万元,占2.82%;卫生健康支出212.25万元,占1.9%;节能环保支出198.83万元,占1.78%;城乡社区支出2264.61万元,占20.3%;农林水支出7294.38万元,占65.38%;住房保障支出184.58万元,占1.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万元,占0.58%;债务付息支出22.89万元,占0.2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4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11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离休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3.99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25.76万元,主要是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年初预算数。 

    (5)伤残抚恤2.62万元,主要是三北站退休职工伤残抚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抚恤费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12.2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20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798.83万元,具体包括:

    节能环保支出798.83万元,主要是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2264.61万元,具体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2264.6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园区、社区绿化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事务支出7294.38万元,具体包括:

    农林水支出7294.38万元,主要是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普惠金融发展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184.8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84.85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3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3.0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9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三公经费定额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控制经费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5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5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33.98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100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分。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等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林业和草原局主要对“农林水支出”项目进行了自评,现综述如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4财政评价结果。

    本项目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整体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