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朝阳市本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4.8351公顷,全部为商品住宅。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则,结合我市中心城区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及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计划供应7.03公顷,双塔区计划供应7.8051公顷。详见附表2。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所在区区政府、住建、财政、税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附表1
朝阳市本级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
合计 | 14.8351 | 14.8351 | 14.8351 | ||||||
市本级 | 7.03 | 7.03 | 7.03 | ||||||
双塔区 | 7.8051 | 7.8051 | 7.8051 |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⑦=⑤+⑥,且⑦≥①*10%。
附表2
朝阳市本级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1 | SC3-01-11 |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大街北侧 | 3.41 | 商品住宅用地 | 挂牌 | 2023下半年 | |
2 | SC1-02-16 |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大街北侧 | 3.62 | 商品住宅用地 | 挂牌 | 2023下半年 | |
3 | YSL-01-01 | 友谊大街以东,文盛路以南,新兴街以西,规划路以北 | 4.3847 | 商品住宅用地 | 挂牌 | 2023下半年 | |
4 | YS-01-01 | 龙山街以西、规划路一东南角 | 3.4204 | 商品住宅用地 | 挂牌 | 2023下半年 |
注:1.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选填此表。
2.住宅用地类型按附表1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共有产权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