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7-19 来源:局办公室局办公室点击:

     

     

    王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做好村屯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编制村庄规划要求

    代表提到的村屯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五级三类体系里面的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建议(自然资办发〔202057号)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结合考虑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节奏,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集聚提升类(含集聚建设类、整治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避免脱离实际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

    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可依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2021年我市村庄规划进展

    2021年度,村庄规划共有2项工作任务:1.按省自然资源厅等4厅局《关于做好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朝阳市本次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为83个;2.按朝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经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确定的50个“美丽宜居村”工作任务。经整合两个任务朝阳市本年度“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际编制数量为91个。

    20219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制定《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规范编制内容,规划组织、成果要求等内容,按《省导则》要求,我局2021年着重加大对村庄规划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要求村庄规划应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统筹生态修复、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经一年努力,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初,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会同规划局总工办、规划局编制中心对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按照《省导则》12大项30余小项检查后上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我市有3个村庄规划列入省厅2021年度村庄规划优秀案例初选名单(全省共19个规划入选),喀左、建平、北票村庄规划入选,目前省厅正在进行复审,将在省厅网站公布。

    三、村庄规划经费

    村庄工作属县级以下事权,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由县级财政保障,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中,保障村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时高质开展。

    目前,各县(市)、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另有村庄规划需要编制,可将需求提交到当地财政部门统一申请资金进行招投标等相关手续。 

    四、规划公益性援助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文件要求开门编规划。综合应用各有关单位、行业已有工作基础,鼓励引导大专院校和规划设计机构下乡提供志愿服务、规划师下乡蹲点,建立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激励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规划编制。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

    我市也将在今年推进本项目工作,鼓励各县(市)区在村庄规划招投标时,将规划公益性援助纳入到招标条款中的加分项,使用有限资金,编制更多村庄规划,选出那些编制质量高、有责任感、乐于为朝阳发展贡献力量的规划单位参与到朝阳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来。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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