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采矿权使用费征收
    时间:2020-11-17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科营商环境建设科点击: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市级采矿权使用费征收

    被申请人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

    企业法人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申请方式

    (一)窗口申请

    (二)网上申请

    http://zwfw.chaoyang.gov.cn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九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规范性文件】《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非【2006】445号)第九条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按照办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收取,不得越级办理。其中,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省级以上执收单位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县级以上执收单位收取。

    收费标准

        按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位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照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办理进度查询

    窗口查询

    政务服务网查询

    电话查询0421-2869312

    办理窗口

    朝阳市政务服务大厅

    自然资源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投诉监督

    投诉电话:0421-2659052 

    投诉邮箱: gtshenpike@163.com

    申请材料

    1、缴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