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采矿权延续登记
    时间:2020-11-17 来源:营商环境建设科营商环境建设科点击: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市级采矿权延续登记

    被申请人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理机构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申请方式

    (一)窗口申请

    (二)网上申请

    http://zwfw.chaoyang.gov.cn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一款:“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收费标准

       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2平方公里计

    采矿权出让收益:按采矿权有偿处置结果收取

    办理进度查询

    窗口查询

    政务服务网查询

    电话查询0421-2869312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朝阳市政务服务大厅

    自然资源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投诉监督

    投诉电话:0421-2659052 

    投诉邮箱: gtshenpike@163.com

    申请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复印件)

    5、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复印件)

    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

     

     


     

    二、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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