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审核(一)探矿权新立(招拍挂) | |
设定依据 | 1、《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探矿权审批要件目录的公告》(2012年 第2号) 2、《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2]246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 发[2009]200号)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上本单位公章。 | |
办理材料 |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申请的区块范围图;交通位置图; 2.勘查实施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书;探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地质勘查合同;.探矿权出让合同、价款收据及成交确认书;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招商引资企业以招标方式设立探矿权的,应提交:省政府、市政府及省厅相关文件;当地政府或招商主管部门与招商企业签订的招商协议书;招商引资勘查项目探矿权管理合同; 5.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实意见; | |
办理地点 | 朝阳市政务服务大厅(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 | |
办理时间 | 8:3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 2659050 | |
办理流程 | 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卷初审--市行政审批大厅收卷—市自然资源局审核 | |
收费标准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