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6-01 来源: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点击:

     

    梁士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生态护林员劳动报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情况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7月10日下发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辽林草字[2020]17号),本办法中的第一章第三条及第六章第二十九条对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的资金来源给出了相关说明。

    二、生态护林员管理情况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辽林草字[2020]17号)办法中的第六条明确了我市生态护林员应管护面积,每人不少于4000亩。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22年1月将三调数据报送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目前尚未正式批复,结合当下所面临的林地面积、人员配备、管护资金等相关问题,还需与本级政府积极沟通。

    感谢您对生态护林员工作的关注、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全力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为助力朝阳生态建设做出贡献。

     

                                 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