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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左县土地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2021-09-27 来源:喀左县自然资源局喀左县自然资源局点击:

    2021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被评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方,国务院对其嘉奖,按照每个县(市、区)1000亩的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

    早在2012年,喀左县委、县政府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探索建立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长效机制,以“抓联创,保生态”为重点,几年的时间走出了一条“节约节流,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集约集聚,实现经济建设科学用地”的新路子,举全县之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最终在2017年喀左县被国土部评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喀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级分管领导负责、部门联动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管理办法,完善用地标准,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明确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绩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分析全县土地利用情况,狠抓目标管理考核,定期督查检查和开展专项执法,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到实处。

    二是多措并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一是建立研判制度,县政府每年召开土地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土地专题会议,并将土地工作纳入每月的经济调度和项目建设调度例会中,强化了各级对“耕地保护红线”的认识。二是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乡镇街区土地违法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报,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 三是建立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对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实施年度考核,对表现优异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四是建立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发现领导干部有涉土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五是推进城镇建设节地工程,优化空间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清查,拟定处置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树立一批节约集约用地典型。如:喀左县大凌河景观绿化项目建设中,在用地选址上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喀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指导下,项目选址本着“尽量少占耕地、向山靠边、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及能占用劣地、决不占用好地的指导思想,经多方论证,最终选址在大城子镇东村的河滩地上建设,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330.85亩,占用耕地1103.72亩,建设所占用的耕地中有836.0亩为村民自发开荒地,耕作条件差,属于河滩地。通过选择河滩、河道改直建设,既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耕地,提高了人民生活的质量,使当地农民的人均收入由原来的1602.0元,提高为5091.0元。改造后形成了2485.28亩水面,蓄水600万立方米的人工湖,为县城带来了灵气、增添了秀气、提升了人气,美化了环境。又可将处于凌河水面的原有河滩地土地盘活作为商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拉动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六是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喀左县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基数92.28公顷,截止2020消化31.18公顷,处置率34%,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数为0宗。均按时完成增存挂钩“双下降”任务,完成任务占总基数的30%以上。2018年征地159.52公顷,截止2020供出124.95公顷,2019年征地143.19公顷,截止2020供出117.39公顷,2018、2019供地率达到86%。七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责问效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确保57800公顷耕地、449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全面落实。八是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努力提高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地率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出让制度,缩短项目立项、环评、规划等环节的时间,加快供地进度。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率。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主要以规划调整、二次招商、基础设施补办供地手续、加快征迁进度等措施进行处置,在用地空间组织形式、用地结构调控、投资强度、盘活闲置土地上狠下功夫,督促帮助企业加大投资强度,提高用地效率。开展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清查,拟定处置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九是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文件精神,凡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规模予以核减。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绿地率不得高于15%,且必须符合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十是对已出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加强批后管理,实施审批后的跟踪监督,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土地闲置及超规划建设,对未认真履行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的约定按时开工和竣工造成闲置土地的,及时查处限期整改,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用地项目优先考虑立项、选址,特别是各乡镇的学校、砖厂更要优先合理安排用地项目。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全民创建良好氛围。作为县政府工作会议一项重要议题,对广大群众进行动员宣传。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应用,在活动场地进行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现场面对面讲解土地法规等多种形式宣传,将宣传活动贯穿于日常的土地供应中。结合6.25土地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县政府领导重视,把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做为考核单位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宣传各用地单位都能自觉遵守用地指标的限制,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形成常态化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