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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
    时间:2017-09-26 来源:点击: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及《关于核定分类调控目标和加快制定住宅用地供应规划与计划的函》(国土资利用函[2017]4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朝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朝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参考近三年朝阳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供地计划、动迁计划、储备计划等,制定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空间供应布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

    1、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计划指标

    朝阳市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总量控制在150公顷。

    2、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指标

    朝阳市市本级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控制在62.9032公顷;2018年住宅用地供应控制在30公顷;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控制在30公顷。

    三、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保质保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质量,保障供应,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国土、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双塔区、龙城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四、本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以各年度出让计划为准,并将根据土地市场情况适时调整。